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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规范2013年第一次会议规范全文

2013年7月26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信息中心组织业内知名电子邮箱服务提供商网易、腾讯、阿里巴巴、搜狐、21CN、139邮箱、189邮箱、TOM、263、沃邮箱新浪及电子邮件营销服务提供商Webpower、Epsilon、灵动、厦门银禾、Splio、EMAILVISION、亿业科技、上海锐至等在北京召开电子邮件规范201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电子邮件营销规范》V1.2版本确认、完善电子邮件服务信息备案机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征集展开。会议由反垃圾信息中心副主任刘辉主持,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孙永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副调研员尚铁力、12321举报中心副主任郝智超出席了会议。该规范将于2013年8月14日在中国互联网大会反垃圾信息年会上向业界正式发布,是中国电子邮件营销领域的首部行业规范。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孙永革表示《电子邮件营销规范》的制定和签署是对企业自身的负责和对行业的负责,希望各电子邮件营销厂商能够认真履行,加强自律。同时,希望各企业代表对工信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纲要认真讨论,多提意见和想法。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尚铁力博士表示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要注重实效性,加强执行力。

会中,各电子邮件营销服务提供商确认并签署了《电子邮件营销规范》。这为规范电子邮件形式的市场营销行为,统一电子邮件营销的基本要求,为接收和发送营销内容的电子邮件提供依据。

背景:

1、关于《电子邮件营销规范》。

为抵制垃圾邮件,建设文明的电子邮件营销环境,维护健康的电子邮件营销秩序,促进电子邮件行业稳定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信息中心联合电子邮件服务企业和电子邮件营销业界共同在2012中国互联网大会“2012中国反垃圾信息年会”上发出了“文明开展电子邮件营销活动倡议”,并启动了《电子邮件营销服务规范》的研究工作,为推动规范电子邮件营销行为迈出坚实的一步。

同年11月,成立规范研究项目组,并组织业界召开第一次会议。项目组向关心电子邮件营销的业界所有企业开放,首批成员包括:电子邮箱服务提供商新浪、网易、TOM、263、万网、腾讯、搜狐、21CN、139邮箱及部分电子邮件营销服务提供商。

为了进一步深入讨论,让《规范》更具有可操性,反垃圾邮件工作委员会计划于2012年12月13日组织《规范》研究小组成员于广州召开第二次研讨会。初步确定了该规范的框架内容。

2、关于工信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38号令)。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为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于2005年11月7日公布的一个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包括二十七条,规范了公民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确定了罚则,该办法于2006年3月20日施行。